3月22日,中国证监会表示,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目前,焦炭期货上市预备工作正如火如荼般开展:22日当天,大商所就焦炭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此外,大商所正在各地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征集意见、培训 预备工作如火如荼
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当天,大商所下发通知,就焦炭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
据通知内容显示,大商所对外公然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焦炭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正案、结算细则修正案、交割细则修正案、风险治理办法修正案、标准仓单治理办法修正案、指定交割仓库治理办法修正案及焦炭套期保值治理办法等。
据悉,大商所将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收集相关意见或建议,而此次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3月28日。
此外,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指导和督促大商所和期货公司认真做好焦炭期货上市前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焦炭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有消息称,大商所和计划于4月9日在杭州联合主办“2011焦炭期货研讨会”。据主办方先容,此次研讨会将邀请焦化企业、钢厂、煤企等相关行业代表参与,共同研究探讨焦炭现货市场和焦炭期货的应用。届时,大商所将针对焦炭期货合约及制度设计进行说明。
另外,据大商所网站内容显示,大商所近期将在北京、太原、深圳、上海举办“焦炭期货分析师培训班”。
目前,大商所网站还提供了焦炭期货相关培训课件以供下载学习。
或4月上市
中国证监会还表示,在各项预备工作停当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将批准大商所挂牌焦炭期货合约。
伴随着焦炭期货正式挂牌前的预备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商品期货上市的惯例看,从正式获批到正式挂牌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预计焦炭期货最快将在4月份上市。
据悉,中国事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产和消费国,2009年产量达到3.55亿吨。从2009年钢材期货上市开始,业内便酝酿推出焦炭期货。
证监会表示,开展焦炭期货交易,有利于完善焦炭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帮助现货企业及时、正确地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增强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促进焦炭和钢材市场的平稳运行,还可以为现货企业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进步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业内人士则声称,由于中国焦炭出口量占全球贸易量的60%以上,焦炭期货上市以后将成为惟一中国式定价的大宗商品。
分析师刘葆进一步阐述道,焦炭期货的推出有利于焦炭资源的优化配置。对钢厂而言,可以在采购焦炭方面,控制原料本钱;对于煤炭企业而言,目前炼焦煤资源稀缺,焦炭期货的推出有利于煤炭企业控制着冶金煤定价权;对焦化厂来讲,可以充分利用焦炭期货规避风险、套期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