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对此,业内专家一致以为,这是落实中心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战略性举措,也是就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题目,有关部分十余年来出台的最具体、最明确的一套办法。核心就是资金支持“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新开工项目。
调结构意在持续发展
实在调整产业结构、抑制过剩产能、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并不是一个新课题,早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前,国家已出台多项政策推进这一改革,只不过在应对危机过程中,一些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投资项目伺机上马,导致了部分产能过剩局面加剧。
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马凯说:“当前,很多国家都在为后危机时代的经济发展做精心预备,探索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假如仍停留在原有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上,仍靠低水平扩张维持一时的高增长,就会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落伍,在未来的国际经济竞争中陷于被动。从长远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
调整越早得益越早,调整越好得益越多。事实也的确如此,有专家往年3月曾针对沿海经济发展说过“假如今天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明天就要被产业结构所调整。”话音还未落地,预言变成活生生的现实。美国次贷危机一爆发,一些曾经引以为豪的沿海“世界工厂”,原先赖以生存的手段不复存在,志同道合的生意伙伴也开始消失,原来清楚可见的市场渐成谜团,开始为产品过剩找不到出路犯愁,尴尬地成为“风暴”登陆的“第一站”。
而一年多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经验也表明,及时调整经济结构,就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假如回到老路上,原来存在的一些题目将更加突出,影响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质量。
态度明确利于实施
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是产业发展的强力助推器,有着重要的催化促进和指引作用,能够有效地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而目前国民经济保增长、调结构工作对金融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服务假如跟不上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求,会制约经济结构调整。
金融对结构调整的作用不过乎两个方面,一个是支持,一个是严禁。因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篇围绕着这两点予以充分明确。什么该保,什么该压,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让银行未来信贷投放“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更为明确,让金融业支持结构调整、创新金融产品有了着力点。过剩产能行业不仅信贷受限,其他融资渠道也遭封杀。《意见》明确,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进条件、技术标准、项目资本金缺位的项目,不得提供授信支持,禁止对国家已明确为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中的企业和项目盲目发放贷款。对属于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要从严审查和审批贷款;要严格发债、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禁止通过新发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股票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融资。
对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可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推动采取在建船舶、“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模式,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发展适合物流企业融资、结算特点的物流保理和联网结算等业务,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积极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创新产品,优化信贷治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大配套金融服务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