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产业协会特邀分析师罗冰生在日前召开的2011年冶金矿产品会议上表示,将考虑全面推行进口铁矿石代理制。此言一出,再次把进口铁矿石定价推到了行业视线之内。所谓进口铁矿石代理制,是指铁矿石进口商(即代理商)根据铁矿石终端需求方(即钢厂)的需求量代理钢厂进口铁矿石的制度,代理商不能赚取铁矿石进口的差价,只能收取一定的代理费。中钢协抛出“代理制”,出发点在于整顿国内进口铁矿石市场的混乱秩序,主要是为了解决“进口铁矿石双重价格”和“公道控制港口铁矿石库存”两个题目。
之前的自动许可制和资质治理被以为是进口铁矿石市场倒买倒卖之风盛行,投机猖獗,难以使中国铁矿石需求形成“一致对外”气力的根源所在。进口铁矿石代理制与二者不一样。假如实行代理制,因代理商之间、钢厂之间及钢厂与代理商之间不能进行铁矿石贸易,将杜尽“倒矿”、“炒矿”等行为,有利于反映国内铁矿石的真实需求,从而达到整顿进口铁矿石市场的目的。
“代理制”是定价权缺失的产物
中钢协全力推动进口铁矿石代理制,表面上看是整顿进口铁矿石市场的混乱秩序,本质上是为了在全球铁矿石价格体系中争夺话语权,使铁矿石价格有一个公道的“中国同一价格”,而这个价格要体现“量大价优”的特点。在过往几年里,我们要么接受日韩或欧洲的首发价,要么被动接受三大矿山的定价方式,丝毫未体现出“量大价优”的特点,同时也在季度定价、月度定价和指数化定价中毫无话语权。进口铁矿石代理制的背后是铁矿石价格话语权的争夺,体现的是铁矿石定价权缺失之“殇”。
要想解决目前铁矿石市场的乱源,根本不在于是否实行代理制,重要的是建立铁矿石供给方和需求方都能接受的定价机制。国内钢铁行业需要做的应是积极参与甚至主导新的铁矿石定价机制形成,而不是对已经不存在的长协时代的留恋和试图挽回或恢复。
铁矿石定价金融化趋势不可逆转
在铁矿石价格的长协时代,价格基本上是矿山与钢厂通过谈判形成的,体现了行业的共叫。但在2010年,随着三大矿山强行推动季度定价后,维持40年之久的长协模式消亡,指数化定价随之粉墨登场。指数化定价实行之后,铁矿石价格的确定不再只是矿山和钢厂之间的事情。市场参与主体除矿山和钢厂外,还有大量的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甚至还有很多来路不明的投机者。
实在,对于这些我们不应感到希奇。纵观国际大宗低级商品定价,基本都经历了长协价—现货定价—期货定价的过程。如原油价格早期几乎都是长协价格,生产过剩后出现了现货调剂市场。随着现货市场交易量的增大,现货价格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现货定价开始取代长协价格。现货市场规模做大后,价格波动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风险不断增大,市场参与各方开始寻找避险方式,于是就有了期货交易。由于期货价格能反映全体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更加能够体现整个市场的供需格式,因此顺理成章地为市场参与方所接受,由此成为了现货商品的定价基准。期货成为主要定价方式后,商品定价也完成了金融化的过程。
我们不敢断言铁矿石定价将走原油定价曾经走过的路,但目前的指数化定价和与之配套的掉期交易实际上就在进行铁矿石定价的金融化。一旦铁矿石期货形成天气,那将复制原油定价曾经历的过程。未来不管铁矿石定价机制以何种面目出现,终难脱金融化的回途。
我国在铁矿石定价金融化上大有可为
进口铁矿石代理制或许能解决“进口铁矿石双重价格”和“公道控制港口铁矿石库存”两大题目,但能否进一步使进口铁矿石价格体现“量大价优”的“中国同一价格”是一个未知数。在笔者看来,中钢协推动进口铁矿石代理制的措施可缓行,积极参与甚至主导新铁矿石定价机制,刻不容缓。实际上,我国钢铁行业在铁矿石定价金融化上大有可为,有三条可行的路径: